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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保说案】年底收款焦虑?— 福建信保为“单一窗口”小微企业排忧解难

福建信保 陈明雅 中国信保福建分公司 2022-03-20

     

又到年底“收款季”,出口企业辛苦“打拼”了一年,本想着年底回笼资金,缓解生产经营压力,却不想碰到买方“花式”耍赖,年底收款困难,出口企业连呼“心累”。

针对抗风险能力相对不足的小微出口企业,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下称“福建信保”)鼓励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积极投保,借助政策性信用保险工具,应对出口风险,保障收汇安全。



自2018年4月启动以来,福建信保通过“单一窗口”签订保单近千家,承保金额超过10亿美元。截止目前,通过“单一窗口”投保保单项下共报损近20宗案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出口,缓解企业经营压力,福建信保启动快速理赔机制,截至今日共支付赔款近30万美元,协助企业追偿减损近百万美元


今年以来福建信保收到“单一窗口”小微企业报损案件数量继续攀升,同比增长约10%,报损金额达250万美元并且近期福建信保陆续收到的数宗“单一窗口”小微企业报损案件,存在典型风险异动:包括买方恶意拖欠货款,拒收到港货物,甚至隐瞒破产事实等情况,造成小微企业面临“财货两空”的艰难窘境。




 典型案例回顾 




案件一、福建某沿海城市通过“单一窗口”投保的小微企业A于2019年8月向波兰买方Y出运1票货物(棉服),货值约3万美元,约定20%预付款,余款见提单副本支付。货物到港后,买方拒收,出口企业立即向福建信保报案。福建信保介入后,买方表示其下游客户提出因今年冬季变暖,棉服销售困难,因而取消订单,导致买方拒绝付款提货。


案件二、另一“单一窗口”投保企业B于2019年5月向西班牙买方Z出运1票货物(工艺品),货值约4000美元,约定30%预付款,余款见提单副本支付。因货物到港后,买方一直未能付款赎单,出口企业遂向福建信保通报案情,福建信保介入后通过多途径联系买方,但买方均无回应。后续调查发现买方已进入破产程序。经核发现货物于2019年7月到港,期间买方联系人一直以公司财务总监在外度假为由拖欠货款,直至2019年9月才提出欲转让货物,但在询问了仓储费等相关费用后再无回应。



//案件特点解析//



经梳理总结,近期发生的数宗“单一窗口”小微企业报损案件存在以下典型特点:


(一)老买家=绝对靠谱?不!

上述案件中出口企业与买方的交易均非首次交易,即都有过历史交易,买方利用出口企业放松警惕的心理,设立“陷阱”,或在提取货物后恶意拖欠货款,或在货物到港后拒绝付款提货等。

(二)微信聊天=方便操作?不!

部分出口企业未与买方签署完善的贸易合同,如买方未对合同签字盖章,且未通过公司邮箱确认合同,而仅仅通过微信或其他即时聊天工具确认合同及其他关键贸易细节,这直接导致向买方确立债权存在较大困难。

(三)货值低=风险低?不!

上述“单一窗口”小微企业案件的货值均未超过5万美元,货值较低,但买方并不会货值低而尽快付款,以免产生法律纠纷;相反,货值较低,在拒收情况下滞港费容易超过货值,出口企业处理货物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不得不接受买方的无理要求,甚至弃货;而在破产情况下,即便登记债权,往往因货值较低,得到分配可能性微乎其微;在拖欠情况下,买方可能会抱着这样的心态,当地法律环境较差或预计追讨费用高于货值,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程序进行追讨的可行性较低,出口企业通常不会因一点点货值而启动法律追收程序,而是直接放弃追讨。

(四)轻工行业=易转卖?不!

上述案件中买方采购的产品包括服装、箱包、家居工艺品等轻工产品,买方多选择此类产品“下手”主要是对于贴牌产品,出口企业转卖难度较大,故买方通常利用货物难以处理的特点,待货物到港后拖延时间,或“玩失踪”,或向出口企业施压要求折扣,或等待海关拍卖等。




福 建 信 保 支 招



第一,切不可对老买家放松警惕


据福建信保观察,老买家突然“翻脸不认人”已不是新鲜事,交易几年,乃至十几年的老买家“耍无赖”亦是层出不穷。因此,出口企业切不可因老买家的关系就百分百信任,而放松风险警惕。


第二,切不可仅通过聊天工具做贸易


无良买方经常抓住出口业务员“图方便”的心理,通过聊天工具下单,沟通贸易细节。但风险往往隐藏在“麻痹大意”之中,包括签订合同、指示第三方收货等关键环节,操作不慎均可能造成买方“金蝉脱壳”,导致日后难以锁定债务主体。因此建议出口企业在每次交易过程中均要求买方公司的有效授权人对贸易合同进行签字盖章,并通过买方公司邮箱回传,确认买方身份;日常沟通可通过即时聊天工具,但建议对于关键贸易细节的确认,仍需通过公司邮箱,同时这些有利证据需及时保留。


第三,切不可放松风险控制


在上述福建信保收到的数宗案件中,有的买方向出口企业提供过假水单,使得企业放松警惕;有的买方向出口企业一再承诺付款,拖延时间,导致企业错过最佳追讨或处理货物的时机。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口企业需保持警觉,关注细节,不可轻信买方。另外,货物出运后,出口企业需紧跟物流情况,关注买方反映,如有异常,需立即采取行动,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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